當 RD....一個最起碼的成功,個人覺得至少有三個面向:
「老闆拚命幫我加薪」、「(team)持續成長」、「做出大賣的產品」
「老闆要拚命幫我加薪」
貫徹執行上級命令,與其他 team 合作愉快,突出的績效(不止完成上級交辦任務而已),主動解決問題,了解上司的喜好並滿足之,發明王(新技術、新產品),豐富自己不斷成長的潛質(例如能夠學習怎樣更有效學習)
「(team)持續成長」
team 不是只有一直找人就好,要有低的流動率,高的工作效率,接受任何艱鉅任務,有高效執行力,能有效善用 team 的能力,不斷累積專業技術,與團隊合作默契極佳
「做出大賣的產品」
產品要有高毛利(用最少的人賺最多的錢),高品質,差異化(比別人強比別人好比別人更多功能),要很會 Demo(推廣時需要),知名度高,產品黏著力強(就是人家愛用,常用),高創意(別人想不到,而且大家愛用),高附加價值
這三個都能做到,我想,也就算成功了吧,當然,這邊在講的是指軟體方面的,譬如帶負責應用程式 team, 但是相同的思考應用在不同的專業上應該也是可以互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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